湖大附中第一届“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且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为充分发扬学生个性,展现优秀学生形象,促进全体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郁氛围,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德育与学生成长中心决定在我校全体学生中开展评选第一届“校园之星”活动。
二、组织机构
1.“校园之星”工作小组
组 长:蒋亚军 刘觅知
副组长:邓海军 卢 敏
成 员:张 辉 邱楚晴
2.“校园之星”评选小组
组 长:卢 敏
成 员:张 辉 黄宇耀 徐黎明 柳丽萍 邓 园 胡玉英 张丽娜
三、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必须为湖大附中本校学生,必须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湖南大学附属中学校纪校规》,思想品德优秀,有上进心,榜样作用强。
1.品德优秀,在学习、生活中有突出表现的;
2.学习习惯优良,学习方法科学,学习成绩优异的(学习成绩总排名在年级前20%以内);
3.富有特长,在某些方面为班级或学校获得荣誉的;
4.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取得突出成绩的;
5.善于组织,敢于当担,乐于奉献,积极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在学生工作中表现出现,得到广大师生赞扬的。
四、评选时间
2023年2月中下旬
五、评选办法
1.“校园之星”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采取学生自荐和老师、同学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年级先在年级组内进行初评。初评完成时间:2023年2月20日前。
2.年级组完成初评后,每个年级可向学校上报1~2名参评对象,以年级组为单位上报相关推荐资料到“校园之星”评选小组。年级组推荐截止日期:2023年2月20日。
资料如下:
⑴.5寸彩色电子照片一张(生活照)
⑵.200字以内的推荐词1份,推荐词以第三人称身份撰写。要求做到语言精练、用词准确得体、文句优美。
⑶.上交方式:照片+推荐词压缩打包,命名格式“姓名+年级+班级”以年级组为单位提交邱楚晴老师处。
⑷.“校园之星”评选小组根据每个年级推荐上报的资料进行再次评选,确定最终“校园之星”名单。
六、宣传办法
学校将通过校园公众号,校园网、橱窗、广播等方式对评选出的“校园之星”进行宣传报道。
七、评奖
对获评“校园之星”的学生,学校予以表彰,颁发奖杯和证书。
八、注意事项
1.各年级、各班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利用选、树“校园之星”、宣传班级、年级典型的良好契机,推介宣传模范学生,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正确引导。
2.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湖南大学附属中学
德育与学生成长中心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