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大附中第一届“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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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3日

湖大附中第一届校园之星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且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为充分发扬学生个性,展现优秀学生形象,促进全体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郁氛围,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德育与学生成长中心决定在我校全体学生中开展评选第一届校园之星活动。

二、组织机构

1.“校园之星工作小组

   长:蒋亚军 刘觅知

副组长:邓海军  

 员:张 辉 邱楚晴

2.“校园之星评选小组

 长:卢 

 员:张 辉 黄宇耀 徐黎明 柳丽萍 邓 园 胡玉英 张丽娜

三、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必须为湖大附中本校学生,必须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湖南大学附属中学校纪校规》,思想品德优秀,有上进心,榜样作用强。

1.品德优秀,在学习、生活中有突出表现的;

2.学习习惯优良,学习方法科学,学习成绩优异的(学习成绩总排名在年级前20%以内);

3.富有特长,在某些方面为班级或学校获得荣誉的;

4.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取得突出成绩的;

5.善于组织,敢于当担,乐于奉献,积极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在学生工作中表现出现,得到广大师生赞扬的。

四、评选时间

20232月中下旬

五、评选办法

1.“校园之星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采取学生自荐和老师、同学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年级先在年级组内进行初评。初评完成时间:2023220日前。

2.年级组完成初评后,每个年级可向学校上报1~2名参评对象,以年级组为单位上报相关推荐资料到校园之星评选小组。年级组推荐截止日期:2023220日。

资料如下:

⑴.5寸彩色电子照片一张(生活照)

⑵.200字以内的推荐词1份,推荐词以第三人称身份撰写。要求做到语言精练、用词准确得体、文句优美。

⑶.上交方式:照片+推荐词压缩打包,命名格式姓名+年级+班级以年级组为单位提交邱楚晴老师处

⑷.“校园之星评选小组根据每个年级推荐上报的资料进行再次评选,确定最终校园之星名单。

六、宣传办法

学校将通过校园公众号,校园网、橱窗、广播等方式对评选出的校园之星进行宣传报道。

七、评奖

   对获评校园之星的学生,学校予以表彰,颁发奖杯和证书。

八、注意事项

1.各年级、各班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利用选、树校园之星、宣传班级、年级典型的良好契机,推介宣传模范学生,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正确引导。

2.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湖南大学附属中学

德育与学生成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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